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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三伏酱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成功签约
来源:建湖县工商联  作者:杜成岭  已阅读次:508  发布日期:2020-6-28


           为了促进“建湖三伏酱油”地理标志商标的品牌保护和生产经营,2020626日上午建湖县食品百货经销商会、江苏何老大酱醋业有限公司举行了签约仪式,双方就“建湖三伏酱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推广使用管理等方面达成许可使用协议。

建湖县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陈秀花出席活动。陈秀花对双方成功签约表示热烈祝贺,指出“建湖三伏酱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由县政府授权食品百货经销商会申报的,前期县工商联和食品百货经销商会在申报注册、规范管理、市场调研、推广使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今天的成功签约标志着“建湖三伏酱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使用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陈秀花强调“地名+品名”是地理标志的核心内容,具有唯一性和不可重复性,一个产品每个区域只能申请一个,“建湖三伏酱油”地域特色包括自然因素,人文因素和家乡情怀,晒三伏的工艺蕴含特定质量,传统的口感和良好的信誉,是我们建湖优质特色产品。

陈秀花要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今后的使用中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有形标志,可直接印制在产品外包装和说明书上,代表的是品质,有利于提高何老大酱油的产品形象和品牌含金量,有利于增加产品市场竞争力。食品百货经销商会要发挥专业强项,通过线上线下的销售渠道,帮助何老大做销售增量。二是进一步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许可企业使用情况要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公告,促进品牌保护。要加强质量监管,从原材料到生产工艺,要达到《“建湖三伏酱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质量是品牌的生命线,要保证品质,提升品牌价值。三是进一步提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效应。通过商标战略,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扩大建湖三伏酱油传统产业规模,促进自然和人文资源的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带动周边群众黄豆种植收入的逐年增加,通过村企共建,推动乡村振兴,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签约仪式上何老大酱醋公司陈汉山董事长与建湖县食品百货经销商会孙秀玉会长分别代表双方作了发言。芦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邵红燕参加活动并致词。

签约仪式结束后,各位与会领导饶有兴趣地参观了江苏何老大酱醋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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