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 江苏省律师协会
关于组织开展“千所帮万企”专项法律服务
活动的实施方案
苏司通〔2019〕10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打好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法律战”,根据《2019年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千所帮万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业专业优势,组织专业服务力量,精准对接企业法律需求,帮助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更好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
(一)在全省范围内动员1千家以上律师事务所,围绕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按照1:10的比例组织律所与民营企业结“对子”,为1万家以上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
(二)通过专项活动,广泛搭建平台,有效拓展法治需求和法律服务的对接渠道,加强律师和企业的联系,完善律企对接长效机制,引导律师事务所与企业结对共建,形成长期合作关系,促进企业法律服务市场新发展。
(三)通过专项活动,引导广大律师找准服务定位、提升服务水平,行业商协会通过加强理论研究和实务培训,提升法律服务民营企业的有效性、精准性,增强法律服务供给对企业法律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
1、健全组织机构。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共同成立“千所帮万企”活动领导小组,省司法厅律管处、省工商联法律维权处和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共同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设区市司法局、工商联、律师协会要加强协调对接,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经验交流、宣传推广、考核验收。
2、广泛动员部署。各地要尽快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的目标任务,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广泛动员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积极参加活动,为专项活动开展聚集更多的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工商联充分发挥商会平台的联络协调作用,积极向中小民营企业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引导中小民营企业踊跃参加活动。
(二)实施阶段(5月至7月)
1、细致摸排实情。各地根据本地企业的特点,以中小民营企业为主要对象,通过实地走访、调查问卷、商会联络等多种方式开展情况摸排,全面掌握本地民营企业法务机构设置、法律服务需求、风险隐患特点等基本信息,对搜集了解到的具体情况问题,列出清单、分门别类、梳理汇总、建立台账,摸清情况底数,掌握信息主动,为活动的有效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2、确定结对名单。各设区市司法局要按照分配的任务数量,确定本地有能力、有意愿、有一定规模的律师事务所为“千所”律师事务所成员。各设区市工商联负责联系中小民营企业,按照1:10的比例确定接受服务的中小民营企业名单,最终通过双向选择、意向洽谈等方式完成配对,确定结对名单。
3、开展结对服务。各地按照活动主题和帮扶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开展结对服务工作。一是要开展企业走访。组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由设区市和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带队,深入走访企业特别是尚未设立法务机构或外聘法律顾问的企业,通过座谈调研等形式对企业进行法律体检。二是要开展“法治体检”。通过体检,找准本地企业法律风险和矛盾纠纷的数量、类型、结构、分布等,及时发现企业发展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风险,建立企业法律风险和需求数据库,提高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预见性。三是要开展法治宣讲。通过开设“法治大讲堂”、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法律宣讲活动,引导民营企业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四是要解决实际问题。根据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情况,紧扣民营企业发展的“痛点”,及时提供优质服务,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法律问题。
4、深入宣传推进。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商会平台的联络渠道,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千所帮万企”的活动意义、取得成效、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力和知晓面。广泛挖掘典型,推广示范案例,通过交流会、观摩会、专题宣传等方式不断压实推进,扩大活动影响力。
(三)总结阶段(8月)
全面分析总结“千所帮万企”活动经验成果,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组织总结和表彰活动,开展先进律师、先进律师事务所评选活动,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是司法行政机关和工商联责无旁贷的职责使命。各设区市司法局、工商联、律师协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把开展“千所帮万企”活动摆上突出位置来抓好,及时召开党委(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分管领导和律师协会会长要亲自抓,切实负起责任,要急民营企业所急,想民营企业所想,真正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防止走过场。
2、加强沟通联络。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商协会、律师协会等要加强工作对接,密切沟通协作,联合开展专项服务活动,提高工作协同性、实效性。要以此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律师行业与民营企业、工商联组织、商协会的务实合作,通过定期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实现即时联系、定向服务,努力形成多渠道、长效化的工作机制。
3、实施效果评估。各地要按照专项活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统计汇总,强化督查考核,持续跟踪活动开展情况及实施效果,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各地每两个月统计上报活动开展相关情况和典型案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开展数据情况汇总和典型案例评选发布工作,并将各地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评价体系。
2019年4月30日前,各设区市司法局将结对名单汇总后报省司法厅。
2019年8月30日前,各设区市司法局、工商联、律师协会要全面总结本地专项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梳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报告书面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活动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江苏省司法厅:王阳,83591146
江苏省工商联:缪四国,83167491
江苏省律师协会:郭峰,86220272
邮箱:sft_lsgl@sina.com
附件1
“千所帮万企”专项活动任务分配表
设区市
|
参与活动律师事务所数量
|
帮扶企业数量
|
南京
|
210
|
2100
|
无锡
|
100
|
1000
|
徐州
|
75
|
750
|
常州
|
80
|
800
|
苏州
|
170
|
1700
|
南通
|
60
|
600
|
淮安
|
40
|
400
|
连云港
|
35
|
350
|
盐城
|
65
|
650
|
扬州
|
45
|
450
|
镇江
|
40
|
400
|
泰州
|
50
|
500
|
宿迁
|
30
|
300
|
总数
|
1000
|
10000
|
说明
|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参加活动的律师事务所和企业数量
|
附件2
“千所帮万企”专项活动所企结对表
序号
|
律师事务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结对服务企业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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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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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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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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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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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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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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